稳岗措施实施方案2020

发布时间:2020-11-30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2020

  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出台了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以下是第一文档网分享的[稳岗措施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2020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武威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二、实施时间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布置。2015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15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补贴标准

  2015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六、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2、用人单位上年12个月份全部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汇总表和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电子版);

  3、 用人单位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明细表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复印件,属调出、辞职、退休及死亡的则提供相关证明;

  4、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还需提供单位上次领取的稳岗补贴资金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凭证及其附件、明细账页原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5、《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申报程序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八、工作措施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武威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

  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2020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裁员率”是指该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之比。其中:“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月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三、审核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上一年的稳岗补贴申请,提供《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附件1)。

  2014年符合条件的,可于2016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补发。

  (二)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具体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核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计算企业的裁员率是否满足发放条件。

  (三)经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后,区社保经办机构在门户网站或服务大厅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四)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区社保经办机构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办结审核业务,并将审核表进行归档。同时,区社保经办机构编制本区《广州市___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汇总以用于发放。

  四、资金管理

  (一)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实施范围和申领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资金用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三)会计核算。稳岗补贴纳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

  (四)划拨流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年根据审核通过的本市稳定岗位补贴应发金额,一次性专项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计划,市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核拨资金至市社保中心开设的基金支出户。市社保中心收到资金后,将稳岗补贴对应划拨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区相关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传媒、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进行申请领取。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的规定,当本市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时,本市停止发放稳岗补贴;当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重新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于次年恢复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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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安全稳定会议精神,让全系师生树立安全稳定重于泰山、安全工作预防为先的思想意识,确保信息电子工程系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信息电子工程系总支、行政研究,特制定以下: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增强安全稳定工作执行力,实施责任追究

  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工作组长李琳、赵昌明负责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全面工作,李琳侧重负责教师方面的安全稳定,赵昌明侧重负责学生方面安全稳定。办公区域设备实施“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信息电子工程系安全稳定工作副组长李乐平侧重负责实验实训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顶岗实习安全稳定工作、网站建设安全稳定工作,副组长杨万里负责教育教学资料安全管理及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信息电子工程系副组长童敏、虞尚明侧重学生管理工作、党建工作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学生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管理。

  信息电子工程系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安全稳定工作,各辅导员负责所管理班级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实验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工作,各任课教师负责本课堂的安全稳定,并对未到校上课学生及时通知辅导员处理。

  二、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组织全体新生,尤其是中专新生学习《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熟悉安全稳定内容,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人为本的意识。

  聘请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老师9月13日对11级全体中专新生进行心理辅导,稳定学生情绪,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聘请学院保卫处9月20日对全体11级中专新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安全、稳定的警惕性。

  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黑板报、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让安全稳定工作形象生动,深入人心。

  三、抓骨干,树典型,形成多角度、多层次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队伍

  召开专职辅导员工作会、实验员工作会、全系教职工大会、学生干部工作会、寝室室长工作会,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室长的积极性,实施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安全工作有骨干、有重点、有典型,形成一支多角度、多层次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共保信息电子工程系的安全稳定,促进校园的和谐稳定。

  四、明确安全稳定重点工作,分清主次,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共创和谐

  认真做好寝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宿管部、保卫部、寝室室长的作用,严禁私拉乱接,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夜不归宿和晚归,严禁私自留宿他人,严禁醉酒,严禁向窗外丢弃杂物,管好自己财产,防火防盗防骗。

  认真做好课堂管理工作,做到课前点明,课后查人,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及时通知辅导员,加强对迟到、早退、旷课学生的管理。

  认真做好晚自习管理工作,星期天晚上、节假日的当天晚上,辅导员必须到校到班,清点学生人数,讲解下周工作要点,及时通知未到校的学生家长,督促学生安全返校。星期一晚上虞尚明、唐杰值班、星期二晚上张崇毅值班、星期三晚上虞尚明值班、星期四晚上唐杰、张崇毅值班,实施辅导员到位考勤,确保晚自习期间学生管理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晚上值班、周末值班、节假日值班工作,充分发挥值周领导、值周学生干部、值班教师的作用,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寒暑假打工学生、周末打工学生、回家返校学生、校外办事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学生上当受骗,严防性伤害,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认真做好网络管理工作,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积极宣传学校,树立良好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形象,信息电子工程系形象,信电人形象。

  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大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认真做好奖助学金、各类评优工作的评定工作等,关注热点问题,关爱少数民族学生和特殊群体学生,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积极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五、加强安全检查,重在安全落实

  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要定期与不定期的对自己所辖片区的人、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绝不给安全隐患留下任何机会,要防微杜渐,确保信息电子工程系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让学生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稳岗措施实施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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