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则

发布时间:2020-12-29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则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1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5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团委、少先队向全校团员青年和广大少先队员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中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党组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遵法守则的青春表率。

  一、活动主题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二、活动目的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内容。

  三、活动人员

  全校团员及广大少先队员

  四、活动时间

  3.14——3.20

  五、活动措施

  第一、在学校墙外悬挂宣传标语条幅2---3个。

  第二、以团委、少先队名义发出一封倡议书,转发到每一位学生认真阅读。

  第三、观看一个“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视频,并留下观看视频照片。

  第四、每班录制一个关于“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的小视频(一分钟以内)。

  ——致全校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的倡议书

  全校共青团员和广大少先队员们:

  大家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是一场没人能够置身事外的挑战,每个人都应当尽一份力量,担一份责任。多日来,我校广大同学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居家少出门,积极做助力防“疫”的战斗员,科普知识的宣传员……充分展现出“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 求实创新 立德树人”的新时代城九精神,为疫情防控作出城九学子的应有贡献。

  大“疫”当前,遵法守则才能遏制疫情蔓延。在此,我们呼吁全体同学,在接下来的疫情防控中,强化法治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遵法守则的表率。

  一、带头做遵法守则的模范。希望广大同学严肃认真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与义务,强化规则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和政府在疫情期间发布的各项规定、命令等,自觉服从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的要求和安排,理解并遵守学校“不离家、不返校”的规定,积极配合“居家健康观察”“日报告”“零报告”等防控措施,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聚会,做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的表率。

  二、带头做遵法守则的先锋。请同学们呼吁并引导身边亲友理解,无论是否罹患病毒,我们都有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旅行经历、人员接触等有关情况。如果不幸被确诊感染病毒或者成为疑似病例,必须依法接受隔离治疗。如果成为密切接触人员,必须配合接受医学观察和预防措施。

  三、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希望同学们不信谣、不传谣,不在朋友圈、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布、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息应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希望同学们发挥小宣讲员作用,积极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科学健康知识,坚决抵制谣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疫情或许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但也给了我们一个重新审视未来的机会。亲爱的团员们、队员们,让我们保持身心健康,调整好心态,合理安排学习生活,不慌不忙,静待春暖花开!

  百草回芽,否极泰来。2020,我们一定能赢!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2

  为全面推动我区“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我局按照区法制办相关精神,统一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2月19日至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二、活动主题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三、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积极对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开展宣传。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召开视频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责任感。根据要求,成立专班,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指定一人为办公室成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二)全面动员参与。全局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严格做到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工作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熟知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周围亲友、群众予以正面引导宣传。积极通过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全区退役军人加强宣传和动员参与,形成“人人皆知,群众参与”局面。

  (三)强化宣传攻势。组织学习并传达区普法办《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局工作职能特点,多途径、多形式主动参与宣传活动。

  1.营造一种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局机关的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标语,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相关宣传信息,引导我局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上好一堂“疫情防控法治教育课”。组织全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防控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

  3.开展一次面向退役军人的宣传活动。向全区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知识,形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三级”宣传渠道格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利用现有资源,创新载体、突出特色,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和报道。

  3.加强配合,明确责任。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和阻力,强化责任和配合,落实举措,进一步提高“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积极性,并形成做好此项宣传工作合力。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重要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对防控疫情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省普法办决定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把握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防控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法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

  三、明确责任分工

  全省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省普法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1.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规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

  3.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监管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4.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牵头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5.省卫健委、省普法办牵头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6.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7.南昌海关牵头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8.省广播电视局指导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

  9.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四、近期工作安排

  1.制作一批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微视频、H5、漫画合集、宣传挂图和海报等,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

  2.收集、整理、制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汇集防疫相关13个法律法规文本:统筹部署篇、疫情防控篇、应急管理篇、卫生医疗篇、人员管理篇、市场监管篇、交通旅游篇、海关检疫篇、财政保障篇、公益慈善篇、基层管理篇、劳动保护篇、法律责任篇,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

  3.转发宣传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共二十三问,同时做好解读工作。

  4.收集、整理、制作《202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最全指南》,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

  5.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全省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融媒体发布宣传。

  6.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要求微视频和动漫作品限定1分钟、3分钟、5分钟或10分钟以内,标清作品,附文字说明,上传视频格式为mp4或mpg;漫画作品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jpg格式上传,附文字说明;书画作品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上传格式jpg,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附释文和文字说明;各地各部门提前构思创作准备。优秀作品向媒体推送展播。

  7.组织开展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防疫抗疫专场知识竞赛活动。

  8.在江西法宣公众号宣传推送全国普法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9.在《新法治报》开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专栏,江西普法网和法制江西网开辟主题专区,设置飘窗,集中推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在《头条》全国普法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栏中发布公益普法宣传产品和我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10.运用12348江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援助热线,帮助广大群众释法答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加法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重要工作安排,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整合部门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主动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引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息和决心。

  3.创新宣传形式,讲求普法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作用,同时依托微信、抖音、西瓜视频、法治融屏等新媒体媒介,采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制作一批生动、通俗、易读、接地气的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到机关、企业、网络、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家庭和防控场所等基层一线,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要运用“以案释法”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场所、制售假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要发动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会、律师协会积极投入到行动中来,要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项行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报省普法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纳入2020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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