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9

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査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全县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排前面的为牵头部门)。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各乡镇)

  (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已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地下矿山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易爆物品爆炸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信局、各乡镇)

  (四)工贸行业:重点排查、管控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鍵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客运班车及农用车辆、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尤其是旅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站外拉客行为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隧道、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乡镇)

  (七)消防:重点排査、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及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

  (九)其他行业领域:旅游、水利、电力、民爆、教育、民政、能源、卫生、林业、供销、商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

  三、时间安排

  按照“排査、整改、督査、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推进,将企业自查自改、行业监管、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各乡镇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防控体系。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台账。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责任状;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査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二是企业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乡镇要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四是由安委会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査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定期调度各行业领域、本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部门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及矿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城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二)抓实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做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效管控化解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到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至少1次,每月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至少1次;每月深入生产一线带班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周跑现场、进班组、到关鍵岗位检查安全工作至少1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带班制度,深入生产一线、班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情况,抽考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部门和乡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有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帮哄、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严格任追究。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1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自行动开始起每月25日向县安委办报送隐患台账、治理措施台账和行动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拱辰街道“6.25”两起火情教训,切实加强我街道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街道2020年度街道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结合我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现阶段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及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找准辖区(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企业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配合区级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集中整治范围

      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楼宇、出租房屋等火灾高危单位,养老机构、幼儿园以及居民小区、大型商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同时要结合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点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五、整治任务分工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精心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消防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格按照冒烟必查、着火必罚、成灾必抓、没手续就拆的方针落实。

  拱辰派出所要对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街道流管部门配合派出所做好出租屋、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辖区内使用压缩天然气、天然气、液化气的餐饮业、生产加工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要依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对施工工地、临建房、工地工棚、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 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触电、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伤亡事故。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以及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等,依法予以拆除。

  平安办应急组要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商务工作组要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组织辖区内的大型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科技文体组要组织对电影院、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生健康组要组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街道教委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民政工作组要组织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社区工作组要组织老旧小区、商住小区、无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武装部组织做好人防、地下空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业农村组组织各村对工业大院内的企业、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出租房、农村宅院内的小作坊、以养殖场、种植场为名,大门紧闭场院内的经营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办事处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伊林郡二期项目部对园区消防安全进行整治,车辆占用道路进行规划,请您把车辆停放在车位内,不要堵塞消防通道,不要碾压地砖及园区绿化带,楼宇内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楼道内禁止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区域,爱护我们的家园,人人有责。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游船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及旅游安全稳定。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16年7月初起至9月底

  三、整治重点内容

  水上交通安全,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基础是否夯实;船舶或船员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运输经营的;客渡船“六不发航”制度、签单发航制度。

  四、整治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日至10日):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第二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隐患摸底排查阶段。配合牵头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集中整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第三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隐患治理阶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

  第四阶段(9月10日至9月底)总结验收阶段。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把检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苏仙区旅游外事侨务局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海涛任组长,局长曹天勇、任副组长,吴伟明、李钟钰、廖继雄、邓玉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钟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工作保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促各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三大”专项整治,努力推动责任落实。并积极指导各旅游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和治理,并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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